身份信息被盜用,借貸糾紛等你關心的法律問題都在這里!
尚法 勤勉 精專 共贏
導讀
◆老公私自用我的身份證貸款,我可以拒絕還貸嗎?
◆借錢給朋友,朋友不見了,怎么辦?
◆親戚借款,沒有借條,能要回來嗎?
◆跟同學合伙開公司,但沒有參與運營,公司清盤倒閉,我是否需要償還公司債務?
◆身份信息被盜用,嚴重影響個人信用,該怎樣維權?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丈夫用我的身份信息在網上貸款,現在被催還錢,我可以拒絕嗎?或者有沒有辦法變更貸款人?
答:
你好!一般情況下你應當承擔還款義務。如果經過債權人同意,可以變更貸款人。
正常的商業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貸款人現場簽字確認等環節,僅憑身份信息無法獲得貸款。根據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網上貸款,應該屬于網上小額貸款公司。雖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義進行貸款,但一般情況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
第一,由于是網上貸款,雖然你聲稱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貸款,可以據此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但由于網上貸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機號、財產狀況等私人信息,實際上較難證明實際貸款人不是你。
第二,即使實際貸款人是你丈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睆姆蚱薰餐瑐鶆战嵌瘸霭l,你也很難證明該筆貸款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當然,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丈夫確實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為貸款、債權人未盡到審慎審查義務、該筆貸款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擔還款義務。此外,如果經過債權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將貸款人變更為你丈夫,并明確你不用承擔還款義務。
給朋友借款11萬,借條說明到2017年5月30日前還,到今天陸續還款還差4.6萬,目前聯系不上,電話不接,短信不回,請問如果要起訴,需要哪些證據?
答:
你好!你的案件屬于民間借貸糾紛,如果要起訴,需要以下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應提交你和你朋友的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主要是對方出具的借條,以及您將款項支付給對方的證明如轉賬憑證、支付憑證;如果是您是現金支付給對方的,最好能提供你相應的取款憑證。你發送對方的短信、電話記錄等等可以證明借貸款關系存在的其他證據。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對方已經給你還款4.6萬元的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提供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3年前左右,一親戚,問我奶奶借了3萬元錢,是我父親去銀行打的款,沒有借條,只有短信記錄和轉賬記錄,這期間我父親要過幾次,但總是這樣那樣的理由未還,想問一下,這種情況能把錢要回來嗎?
答:
你好!本案屬于民間借貸糾紛,你可以憑借轉帳記錄、短信記錄等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
借錢給別人最好是留下借條作為憑證,但是生活中可能因為親朋好友難以抹下面子要求對方打借條。當發生借貸糾紛時訴諸法院時,可能會面臨難以證明借貸關系問題的問題。但沒有借條,并不意味著一定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你想要在訴訟中獲得法院支持,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可以收集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借貸關系,這些證據包括單不限于銀行轉賬憑證、雙方短信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等。根據你的描述,你們給對方支付借款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進行的,且在三年期間你們曾多次通過短信、上門要債等方式與對方溝通,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明借貸關系的憑據。你也可以在起訴前,通過電話錄音與對方溝通還款事宜、在上門要債時邀請其他見證人見證、或者要求對方出具還款承諾書等方式進一步固定證據,爾后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便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4年和同學合伙開了家裝飾公司,但本人一直在深圳上班沒有參與裝飾公司的運營?,F在公司負債,欠供應商的錢無法提供,準備要清盤倒閉,想問一下公司所欠欠款,我作為股東之一,是否還要拿錢出來清還?
(圖片來源網絡)
答:
你好!一般情況下,你不需要承擔還款責任。但如果存在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的情形,就有可能承擔責任。
公司是獨立法人,一般情況下,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此,公司負債屬于公司自身債務,一般情況下你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有公司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惡意逃避債務,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股東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這些情況包括:虛假出資、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進行清算、股東怠于履行清算義務致使無法進行情況、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公司解散后惡意處置公司財產、提供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注銷、股東在辦理清算注銷登記時承諾清償債務、股東在清算或注銷過程中有其他過錯、公司被撤銷、注銷或者歇業后,股東無償接受公司財產等等。
你好,我的身份信息被人盜用,在某銀行辦理了信用卡一直沒有還,導致我在某銀行有十年逾期,直到今年六月份才知道。而且2015年買房的時候貸款也辦不了,現在跟銀行溝通,讓銀行銷卡和賠償我個人的損失,銀行不銷卡也不賠償,因為當時辦貸款的時候沒有憑據,我該怎么維權。
(圖片來源網絡)
答:
你好!建議你盡快去報案,同時向當地銀監局反映,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個人身份信息被他人盜用并辦理信用卡,他人使用騙領的信用卡進行消費,此種行為已經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因此,為盡快查清事實、挽回損失,無論是銀行或是信息被盜用人,都應當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為妥。根據你的描述,你已與銀行進行溝通,但沒有達成解決方案,建議您可向當地銀監局反映,要求介入處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從民事責任角度來看,雖然詐騙人應當承擔責任,銀行如果有過錯,也應當承擔責任。你可以向詐騙犯索賠,但由于無法找到詐騙的犯罪嫌疑人,你只能向銀行索賠。一般而言,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有審核義務,由于銀行沒有盡到審核義務,導致信用卡被騙領,銀行具有重大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包括根據你的要求注銷卡、清除不良信用信息并且賠償損失。
銀行貸款能否得到審批,除了個人征信信息外,還要銀行根據個人情況進行綜合判斷。你未能貸款能否獲得賠償,需要你證明不良征信信息直接導致未能貸款、未能貸款使你遭受的實際損失等等,并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綜合判斷。如你沒有證據證明,恐難以獲得法院支持。
文章轉自: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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