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一级大片免费看,香蕉网站狼人久久五月亭亭 ,影院老子达达兔噜噜片,青青草国产免费久久久91

歡迎垂詢
免費咨詢熱線:185652303561856523096518565238031 13143725436

金橋法談 | 詐騙罪的辯護方法與技巧之一 ——以套路貸詐騙罪辯護為例

金橋法談 | 詐騙罪的辯護方法與技巧之一 ——以套路貸詐騙罪辯護為例




6.jpg

袁劍湘 合伙人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


一、“套路貸”詐騙罪的概念及特征
根據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19〕11號)的規定,“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據此,“套路貸”的關鍵特征是: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各種手段,在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形成虛假債權債務關系。這是行為人非法獲取被害人利益的前提,也是對獲取被害人利益的非法行為的“合法”包裝。所有“套路貸”行為,都是圍繞虛假債權債務關系展開的。具體而言,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為了達成虛假債權債務關系;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的行為,都是為了實現虛假債權債務關系。因此,認定“套路貸”詐騙行為,就必須認定行為人是否實施了任何與虛假借貸關系有關的行為。
二、從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審視“套路貸”詐騙行為
清華大學法學院張明楷教授曾在2019年10月10日《人民法院報》發表了一篇文章:《不能以“套路貸”概念取代犯罪構成》。他指出:符合刑法規定的具體犯罪構成的行為就是犯罪,不符合的就不是犯罪。這是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要求,司法工作人員不能直接或者變相地用另一種非刑法概念取代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但在當前的司法實踐中,卻出現了一種以非刑法概念取代刑法規定的現象,典型的便是“套路貸”概念。一些地方的司法機關認為,只要有“套路”就是詐騙,只要是“套路貸”就構成詐騙罪。然而,“套路貸”并不是一個刑法概念,也不是一個犯罪構成或者某個犯罪的構成要件,更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因此,“套路貸”的概念與特征不能成為判斷某種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的法律標準,我國《刑法》規定的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才是認定“套路貸”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的統一(并且唯一)標準。即出現“套路貸”也不一定是犯罪,行為人是否犯有“套路貸”詐騙罪,只能根據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來衡量。
按照我國《刑法》理論的通說,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客觀要件是: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使得)→對方陷入或者繼續維持認識錯誤(使得)→對方基于認識錯誤處分(或交付)財產(使得)→行為人取得或者使第三者取得財產(使得)→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這四個環節之間必須具有前因后果關系。一個行為是否成立詐騙罪,首先應當直接以上述要素為依據;如果具備了上述要素,就進一步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詐騙故意及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得出肯定結論,行為人的行為就可能成立詐騙(既遂或未遂)罪。


(一)審視行為人是否具備《意見》所明確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

前述《意見》界定“套路貸”概念的言下之意表明,即便是“套路貸”也存在不具備“非法占有目的”而只是一般違法行為的情形,并非說任何“套路貸”都構成詐騙罪(不排除可能構成其它犯罪)。《意見》要求構成詐騙罪必須具有明確的非法占有目的,這既是為了從主觀方面將“套路貸”與民間借貸區分開來,也是為了在具體犯罪中區分此罪與彼罪。
具體而言,行為人收取的“中介費”、“服務費”、“利息”,是否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論是否定的。如果行為人收取的前述費用有書面合同約定,或者雖無書面約定,但有證據證實,被害人的多次的操作都是如此,其主觀上明知所付費用的性質。而且,這些“中介費”、“服務費”、“利息”,是否超過我國最高司法機關對民間借貸允許收益的最高限額。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18號)第26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果有證據證實:行為人與被害人達成口頭協議,或者簽訂了書面合同,行為人按約定為被害人提供了簽訂貸款合同機會的中介服務,從而獲得中介服務費,即使服務費高,也是有合同依據的;即使服務費過高,超過我國最高司法機關對民間借貸允許收益的最高限額,也應該依據民事法律來適當調低,都不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詐騙。收取的前述費用而言,被害人無理由說自己不知道,即使被害人事后矢口否認,但在案證據證實,被害人短期內完成多次類似操作,難道還能說自己是一次又一次被騙嗎?因為這不合情理,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被害人作為一名身體健康、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多次完成這些貸款手續,甚至是在親朋好友陪同、陪伴下完成的,應該都是在其行為能力范圍內實施,是其意識因素和意志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并沒有違背其當時的意志。這能夠簡單認定為被詐騙嗎?


(二)審視行為人是否具有《意見》所指出的“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的諸多情形。

《意見》指出“套路貸”具有“債權債務虛假性”,是通過“套路”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進而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如果行為人并未實施《意見》所指出的“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的諸多行為之一,惡意造成被害人不能還款;被害人陳述不知有約定的費用,完全不具有可信性;且無其它相關行為人對該事項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證據,就不能認定是“套路貸”詐騙。況且,這里的虛構或隱瞞,是不讓被害人知道事實真相的欺騙手段,也就是說,只有足以欺騙被害人,才稱得上是虛構或隱瞞。而且,從民事法律關系而言,如果因被害人自己審查失誤造成的誤解,其責任也應該由民事法律來判定,動用刑事手段來解決既有違憲法保障人權的終極價值,又與刑法的謙抑性原則相悖,還浪費國家的司法資源。


(三)審視行為人是否存在“套路貸”行為人非法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討債”的行為,是否存在借助訴訟、仲裁、公證,以虛假事實提起訴訟或者仲裁,或直接申請強制執行案涉“公證債權文書”,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例如其抵押房產)的行為。

三、從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審視“套路貸”共同詐騙行為
構成共同犯罪,行為人之間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及共同的犯罪行為。主觀上,要構成“套路貸”共同詐騙犯罪,就必須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之間有詐騙的“共謀”。這種“共謀”要求行為人之間或者有事前同謀,或者有事中通謀。

客觀上,構成“套路貸”詐騙罪的共同犯罪,必須有證據證明哪些行為人構成“套路貸”詐騙罪的實行犯,哪些行為人構成“套路貸”詐騙罪的教唆犯或幫助犯,該行為人與實行犯、教唆犯或幫助犯才有可能構成共犯;而且還要證明該行為人對前述人員的“套路貸”詐騙行為具有主觀明知,且有勾結、唆使并從前述人員處獲得收益,或因該詐騙行為向上述人員約定或索取收益的行為。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存在以上情形,行為人與其他人之間就不可能構成“套路貸”詐騙罪的共同犯罪。    

推薦閱讀

金橋法談 | 以不變應萬變還是隨機應變呢?——辯護策略的選擇
金橋法談 | 出口企業注意了!我國《出口管制法》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金橋法談 | 直播平臺的“涉賭之路”
金橋法談 | 政府強制關閉企業引發的勞動法律問題答問


返回列表
上一篇:金橋法談 | 警惕!這種情況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下一篇:金橋法談|搜索關鍵詞與推薦引擎算法,新時代的侵權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