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橋精選 ? 校園欺凌現象下:專業的事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人來做
近日,浙江溫州鹿城法院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霸凌案件,被告人是7名女孩,其中5個是高中生、未成年人,另兩人作案時剛滿18歲,7人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至6年半不等。校園欺凌暴力問題再度掀起社會輿論,引起全社會的關注。
校園欺凌問題是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共同難題,我國的情況也不容樂觀。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圍繞2013年以來中小學校園及周邊暴力案件情況展開調查,經過分析發現,近年來該市校園暴力案件除在數量上逐年增加、涉案罪名相對集中、職業高中學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例比較高外,還呈現出一些新特點,比如恃強凌弱、強拿硬要財物、學生間惡性競爭或爭搶女友等情況易導致暴力傷害;校園拉幫結派現象明顯,女中學生成為施暴人的情況越來越多,這些已成為校園暴力案件新的增長點。

2016年北京市檢察系統受理審查起訴校園欺凌犯罪56人,校園欺凌案件數量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數量的6%。2016年,安徽檢察機關起訴校園暴力犯罪138人。廣州市法院2016年共判處未成年罪犯4793人,但校園欺凌案件數量未統計。
在全國各省陸續召開的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校園欺凌”問題也成為代表熱議的話題。廣東省人大代表林慧認為“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頻發,且暴力行為逐漸呈現出低齡化、女性化趨勢,應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并建議出臺有針對性的條例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福建省人大代表蘇振家也建議盡快出臺有針對性的法規。而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也提出 “受刑事責任年齡的限制,低于十四歲的少年兒童涉嫌嚴重刑事犯罪時,如今的司法制度層面還沒有辦法處理這樣的涉案當事人。”
為了有效解決校園欺凌問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文件:2016年4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11月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等部門發布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等。可見,國家對愈演愈烈的校園欺凌問題的重視,對有針對性地保護未成年人的重視。
我們還可以注意到:近日,公安部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其中將行政拘留的執行年齡從16周歲降低至14周歲。也就是說,一旦相關條款獲通過,行政拘留將可對14至16歲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執行處罰了。

我們呼吁中國足球要從娃娃抓起,法制教育更是要如此。未成年人是億萬家庭的寄托,是國家和民族的希望,承載著實現“中國夢”的歷史使命。一個未成年人出現問題,毀掉的是一個家庭的幸福,一批未成年人出現問題,危害的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未成年人犯了罪或受侵害,是家長深刻的痛,是教育深刻的痛,是社會深刻的痛。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園法制教育最重要。每個人在步入社會之前,是先從家庭和學校開始的,如果家長能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對孩子做好家庭普法教育,與校園法制教育相輔相成、雙重保護,那么這是最理想的普法教育狀態,但現實生活中,很多家長并不懂法律或法律意識淡薄,或者家庭本身存在矛盾,別說普法教育,連基本健全的家庭教育也難以保證。上述7名女孩有6個父母離異,并跟父親生活,缺少家庭關愛和教育。所以良好的校園法制教育尤為重要,更具有可操作性。
但現在學校的教育都集中在追求更高的學習成績,對校園法制教育顯然不夠重視,或無針對性普法,或徒有虛名。
有的學校聘請了法制副校長,規定計劃每學期舉行一兩次的校園法制教育講座。但這些教育過分偏重刑事犯罪處罰的震懾作用,而忽視了通過法律課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規則意識和法律信仰,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維和公共參與的技能,也忽略了法律與日常生活緊密結合的關鍵問題。
也有的,為了讓學子們更容易接受法制教育,提高他們對法制教育的興趣,校園法制教育更多的是采取了講故事的形式去普法,卻忽略了培養學子們對法律的敬畏。
還有的,校園法制教育只是分發了相關書本,讓學子們自行閱讀,以考試之名強制學子們自學法制教育課程,為了考試而考試的形式主義普法教育一點實際意義都沒有。
現在律師服務已走進了社區,我們也希望有關部門能盡快落實法律教育進校園的工作,律師作為專業的法律工作者,不僅是法治國家維護社會正義的重要力量,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重要成員,定將承擔起共建和諧校園的社會責任,積極為普法教育作出更多貢獻。
術業有專攻,專業的事情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才是良策。律師進校園普法面對面的交流接觸,不僅能結合親自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從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方面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特點、規律及心理動機作出深刻地剖析,還能更有針對性地使廣大師生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取得更良好的社會效果。
當然,律師普法進校園不是律師的單打獨斗,而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工程,它牽涉到司法局、共青團、教育局、綜治委、學校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創建法治文明校園任重道遠,律師普法進校園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