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埔法院:讓創新企業吃上定心丸
尚法 勤勉 精專 共贏
“互聯網傳播迅速、受眾廣泛,原創音樂下載量每日都數以萬計,損失成本難以估量,我們不能將訴訟程序、經濟損失和時間成本全部丟進一個籃子里充當訴前調解的賭注。”3月19日,拖著兩大行李箱,帶著8000多頁的訴訟材料及312張光盤,廣東星外星文化傳播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梁某前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立案。還沒等工作人員開口,梁某就直接表達了拒絕法院進行訴前調解的請求。 這是當下知識產權案件調解率走低的典型表現。如何為糾紛提供更快捷、更低耗、更和諧的解決渠道,黃埔區法院正在探索一條創新之路。 (圖片來源網絡) 路徑選擇 立足知產調解機制的特殊性 廣東星外星文化傳播公司是全國前五大唱片發行商之一,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公司發現百度音樂平臺、網易云音樂平臺等未經其合法授權,擅自向公眾提供其享有著作權的逾2000首音樂作品,遂將上述兩平臺的經營者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樂讀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總計起訴156件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件,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 “知識產權案件的當事人分散,影響遍布全國,特別是涉及互聯網侵權案,為免因傳播擴大導致損失擴大,原告一旦來到法院都希望盡快進入審理程序,因此難以適用一般民事訴訟中的訴前調解制度。”黃埔區法院知產庭庭長鄧丹云介紹說。 而另一方面,知識產權案件中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針對的是未來可得利益損失,其市場價值缺乏客觀衡量標準,導致各地裁判標準難以統一。如何確定一個符合市場價值規律的賠償數額,更好兼顧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的衡平,是知識產權審判一直以來面臨的一大課題。 為破解知識產權案件調解率走低、裁判標準難以確定的難題,黃埔區法院以知識產權審判機制改革為契機,與廣東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搭建知識產權訴中調解平臺,以法官智慧+專家意見的“雙劍合璧”方式為知識產權糾紛提供更快捷、更低耗、更和諧的解決渠道。 廣東星外星公司案件遂成為調解平臺受理的首宗案件。 借力外腦 為知產糾紛化解按下“快進鍵” 據了解,黃埔區法院的合作方——廣東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由黃埔區司法局與廣東省知識產權研究與發展中心(廣東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共同組建的全省首家服務范圍覆蓋全省的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去年12月剛剛成立,共有200多名具備豐富的知識產權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的調解工作咨詢專家,黃埔區法院正是看中其資源優勢,成為首個與其建立聯動調解機制的單位。 在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后,黃埔區法院將該系列案的調解工作正式委托給了調解委員會,與訴訟進程同步推進。“這是我們第一次嘗試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糾紛。”在接到調解委員會委派專家調解員的通知后,星外星公司法定代表人向記者說道。 該委員會主任彭雪輝介紹:“知識產權糾紛訴訟樣態多樣,專業性強,當事人利益多元,既有維權的訴求,也有占領市場的需要,預期目標各異,這都是調解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為此,黃埔區法院與調解委員會共同開創法官智慧+專家意見同步走工作法——建立大數據分析制度,摸查全國裁判基準;綜合衡量品牌商譽、市場需求、企業收益等因素出具專家意見,預判侵權行為對經營者、消費者和其他相關市場主體的影響,科學確定調解方案;在開庭審理同時進行調解,實現調解訴訟信息互通。即使調解不成,調解委員會也會將前期工作意見反饋回法院,實現法官智慧與專家意見的資源整合。 在調解平臺專家的積極參與下,目前,星外星公司與杭州樂讀公司的22件案件已順利在立案一個月內調解完畢,其余案件也進程順利。“訴訟、調解兩不耽誤,而且調解員很專業,給出的調解額度符合市場規律和我們的預想,我們很放心。”星外星公司法定代表人對調解員的工作贊不絕口。 加強保護 助力革新營商法治環境 廣州市黃埔區、開發區是由國務院批準的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區,是廣州首個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區域內高新技術企業1047家,約占全市四分之一,上市高企數達到30家,占全市國內上市高企數量的三分之二,上市企業49家,居全市第一。從《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到知識產權“美玉10條”,黃埔區積極打造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高地,構建知識產權生態價值鏈,探索知識產權引領創新驅動發展之路。 隨著該區新型產業集聚,知識產權糾紛數量也大幅攀升。去年,黃埔區法院知產庭法官人均結案233件,今年第一季度收案同比增長84.15%,加快構建多元化的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成為迫切需要。 黃埔區法院院長杜傳杰表示,黃埔區法院將依托區內獨特的地緣優勢,堅持知識產權保護總體導向,促進社會調解與訴訟程序的有效銜接,為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大數據依據和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我們要創新知識產權調解鏈,在更大范圍、更廣程度上激發民營企業的創新激情,讓轄區內投資者有信心,讓知識產權所有者安心,讓所有創新企業都吃上定心丸!” 文章來自:人民法院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