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橋百信破產清算部組織開展2020年第三次月度學習日
尚法 勤勉 精專 共贏
2020年7月9日,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破產清算法律部在本所黨員活動室組織開展2020年第三次“金橋學習日”,破產清算部門主任董碩律師、副主任劉浩根律師、副主任羅林律師出席會議,部門成員十余人參會,主題為學習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印發的《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監督辦法》、《破產程序中財產處置的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
會議在主講人易麗萍律師的主持下開始,易麗萍律師首先提到了《管理人工作監督辦法》第三條規定了管理人對檔案的制定和管理制度。在企業破產案件中,法院可以對管理人的工作檔案進行檢查,而且檢查結果將作為管理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因此部門在工作時應當對相關問題引起重視。參照《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管理辦法》,管理人工作檔案應當為永久保存。劉浩根律師提出,一般情況下律師事務所保管紙質檔案的期限為5年,遠遠達不到永久保存的要求。大家針對如何進行檔案保管這一問題踴躍發言、各抒己見,最后董碩律師提出:由于破產案件資料文件繁多,所有實體檔案資料進行永久保存存在客觀困難。可操作的辦法就是將文件制作成電子檔案永久保存,紙質檔案根據律師事務所規定保存即可。
此后,易麗萍律師對照案件事項考核表中各個加減分項目,提醒部門成員需要按照法院最新的要求進行知識更新,并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的法律文書中予以體現。
除此以外,易麗萍律師根據《財產處置辦法》對一系列有關于財產處置和破產案件流程的程序性問題進行了講解,如網絡拍賣方案應包含的一般內容、拍賣公告的期限、保證金范圍等。
參會部門成員積極發言,對于辦理具體案件中遇到的問題虛心請教,互相討論,大家學習的熱情高漲。
本次部門組織的金橋學習日歷時半天,部門成員認真學習和理解《管理人工作監督辦法》、《破財產處置辦法》的精神,受益匪淺。本次學習將指引部門團隊今后更加高效高質量地辦理破產案件,并進一步促進破產清算部門專業化、標準化、產品化的發展進程。
我的團隊
金橋百信破產與清算法律部
2019年,我所通過公開考試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各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編制評審委員會評審,進入廣東省管理人名冊,成為廣東省一級管理人機構(廣東省僅20名);部門負責人個人成為廣州市個人管理人(廣州市僅10名)。進入省一級管理人名單,展現出了本部在同行業、同專業的領先水平。
服務范圍:
1.依法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在破產程序中擔任管理人;
2.依法接受指定或委托成為清算組或參加清算工作;
3.代理債權人、企業上級單位、股東、職工參與企業破清程序,主張權利;
4.代理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及破產保護;
5.代理權益人就相關破產程序提出異議、主張權利直至訴訟;
6.就相關投資主體參與破產重整開展盡職調查、擬定方案、參與債權人談判;
7.代理企業股東就企業解散、強制清算提出主張和訴訟;
8.代理當事人參加其他破產衍生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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